更新时间:2018-08-25 10:03作者:才子老师
(九)在黄冈缴存公积金的,购房地与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时,须到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申请贷款。
(十)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缴存职工在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将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可以先支取本人及配偶、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满足需求的,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和贷款的额度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公积金余额最低保留1000元,购建房与装修不能同时进行支取或贷款。
第三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第八条 贷款金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单笔贷款不得超过40万元,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异地缴存职工、装修贷款、建房贷款单笔不超过2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参考计算公式为:(贷款人缴存余额+配偶缴存余额)×1.5 +(借款人月缴存额+配偶月缴存额)×12月×(法定退休年龄-现年龄) ×1.5。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购房需求的,可在中心(办事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第九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五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异地缴存职工最高贷款期限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第十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贷款程序。贷款实行逐笔审批方式。基本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三年内发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正在装修住房的有关手续及个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办理质押贷款,有担保人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并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须至少提供一名具有担保资格的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还需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半年缴存明细,并到中心(办事处)建立公积金异地贷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