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5:23作者:王华老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
事项的范围和标准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决定、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的重大措施。呈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二)集团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1.集团公司重大发展战略。
2.集团公司重大改革措施和实施方案。
3.集团公司五年发展规划。
4.集团公司三年滚动规划。
5.集团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目标。
6.集团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7.集团公司人工成本年度预算。
8.集团公司和集团控股公司年度各批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集团公司的重大制度和办法。
1.公司运营管理模式调整事项。
2.集团公司的重大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3.重大生产经营方针政策。
4.集团公司薪酬福利基本分配制度和集团公司管理的领导班子薪酬分配制度。
5.集团公司对省(区、市)邮政公司、直属单位和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四)重大资产调整
1.资产损失核销:资产正常报废毁损单项资产净值800万元(含)以上;非正常报废毁损单项资产净值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2.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资产处置价值3000万元(含)以上;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100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减值。
3.国有产权变动:境外新增,境内新增、处置股权等50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行为。
4.集团公司、省(区、市)邮政公司、控股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增减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
5.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五)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国(境)外注册公司、利益调配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六)党的建设方面重大决策。
(七)工会、共青团工作、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