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5:23作者:李一老师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党组〔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党组(党委),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并经集团公司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充分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员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实际行动,带头贯彻、模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实处,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委)和经理班子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