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5:23作者:三水老师
(八)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重大决策。
(九)集团公司企业文化体系建设。
(十)安全稳定方面重大决策。
(十一)邮票发行计划和图稿审定。
(十二)集团公司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十三)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省级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人员;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和相关机构负责人。
(二)以上单位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监事长、监事(不含外部监事、职工监事)。
(三)集团公司参股企业中需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成员。
(四)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其他二级副及以上领导、非领导职务人员。
(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融资、担保项目:境外融资,单笔10亿元(含)以上的境内融资,1亿元(含)以上的对外担保。
(二)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集团控股公司总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施工和各类设备采购及其他重大项目采购事项。
(三)集团公司重大项目立项。重大项目为: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集团公司直管或核准的土建和工艺项目,地市局及以上机构的新建(购建)办公楼项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全网信息化项目,以及未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预算但因特殊原因需要立即立项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
(四)集团控股公司核准类项目立项。核准类项目为: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邮政储蓄银行土建、工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速递物流公司土建、工艺项目,地市分行、分公司及以上机构的新建(购建)办公楼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或涉及与其他业务板块互联互通的信息化项目,以及未列入年度投资预算但因特殊原因急需立项的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
(五)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
(六)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除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外,涉及单笔1亿元(含)以上的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