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7:0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监督保障的主要内容
下面讲第二个问题,监督保障的基本内容。除了上面所说的应该遵循的三项原则,在监督保障中,应当遵循的三项原则,监督保障中,还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严肃处理党内监督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二是认真做好监督处置工作,第三是切实保障党员党组织的各项权益。这是监督内容的三项内容。那么先讲第一项内容。
一、严肃处理党内监督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家知道,在党内监督中,根据实践经验,实际上对违纪违法行为,最突出的就是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监督者对被监督者打击报复;另一个是被监督者假借监督之名诬陷陷害监督者。根据这两种情况,条例设置了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这两种情况,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那么第四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那么第一种,打击报复行为的,对于打击报复行为的,一般地来说,都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批评者监督者执法者进行打击报复,打击报复的形势很多,可以是辱骂、殴打、扣押、停发工资、降职、开除等等,甚至可以关押等等,对于这些情况怎么处置呢?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根据情况,可以对打击报复者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可以说,打击报复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情况,甚至可以开除党籍。这是对于打击报复者做的规定。
第二方面,严肃处理侮辱诽谤和诬陷他人的行为,就是作为被监督者,假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的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个侮辱诽谤,陷害的也有多种表现形式。对于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也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这就是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七条都有相应的规定。根据规定,也是可以从警告处分,一直到开除党籍,因此说,侮辱诽谤陷害的也是严重的违纪违法的行为,这是监督内容的第一点。
第二点,认真做好监督处置工作。我们监督了,发现了问题怎么办?发现了问题一定要解决问题,这就有一个监督的处置问题,如果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这样的监督是毫无意义的,应当说第四章的监督处置中的每一条都体现了处置的精神。那么按照条例的规定,条例第四十条条的规定,党内的处置,一般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无问题处置,一种是有问题处置。无问题处置,按照条例规定,就是在监督中,发现没有问题的,根据情况,要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党员或党组织,没有发现问题,应当做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因为一听说党员被党组织调查了,就对他以为犯了什么错误,这样应该按照程序,应该做出书面结论,而且消除影响,这是下级党组织对被监督者的一个保护。再有一个就是说,对出了问题怎么办?出了问题两种情况,一个是对党员怎么办,一个是对党组织怎么办,按照有关规定,都是有关规定,就是有纪律处分,也有组织处理,还有一般的批评教育,这个是都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