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7:08作者:李天扬老师
那么根据我们党的实践经验教训,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问题上,无非是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什么呢?个人说了算,专制,少数人说了算,不经集体讨论重大事项,个人拍板,少数人说了算。还有一种情况是集体决策之后,不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去做,而是找种种理由,种种借口,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自为政等等,根据我们党的建设里的存在的这两种倾向,条例在保障性的措施里也是针对这两种情况分别做了规定。
一方面是要追究,第一种倾向追究不经过集体讨论,而决定重要事项者的责任,这就是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就是说,对这种情况,要追究责任。
那么同样对第二种倾向,就是集体讨论了,不按照分工负责去做,对于这一条也做了规定,这就是第14条第2款是对这个方面的倾向做了规定,这个大家下来可以看一看,总而言之,就是实际上,每一项制度,实现每项制度,的基本的立法思路都是由这么三个部分组成,尽管有的是两条,但是,它的立法思路是这样的,就是说,有实体性的规定,这个制度到底是什么,还有程序性的规定,怎么落实这种制度。这是程序性的规定。那么,不按照这些程序办,不遵守这个制度怎么办?还有保障性的制度来进行规范来进行处理。就是说每一项制度,它的内在联系是由这么三个部分组成的,实体性,程序性,保障性。
三、监督保障
下面讲第三个大部分,也就是条例的第四章,监督保障。就是说在第二章,监督主体职责明确以后,那么他不履行职责怎么办?在监督制度规定10项制度,他又不按照这10项制办怎么办?这样顺理成章就引出来了要监督保障,要启动保障程序。那么保障一共设置了5条,这5条就是解决监督主体不履行职责,不按照监督制度办事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在这个大问题里,我想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监督保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监督保障的主要内容什么。
(一)监督保障的主要原则
下面先讲第一个问题,监督保障的主要原则。实际上,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刚才说到,一共有5项原则要求,其中有3项原则,在这章里体现得非常充分,这三项原则就是依纪依法的原则,因为,你要保障,就要处理,要处理,就要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所以依纪依法的原则,还有一个是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的原则,监督者要保护,对被监督者也要保护,对监督者要制约,对被监督者也要制约所以在这一章里的体现得非常充分。再一个就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因此,在监督的主要原则里,就讲这三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