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48作者:才子老师
20、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乡土味道,突出田园风光,努力建设农民幸福家园。调整完善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推动市县“多规合一”。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步伐。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继续支持省政府确定的21个镇,开展整镇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从2016年起,每年在全省选择40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基本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宜居,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创建3200个有特色的宜居示范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全面启动村庄绿化工程,推广绿色建材,建设节能农房。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在关中有条件的村恢复涝池。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21、健全城乡平等的劳动就业制度。彻底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一切歧视性规定,确保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实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依托各类园区,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到2020年,新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
22、继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控制西安市人口规模。继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23、以“两镇”建设为重点提升城镇化水平。重点示范镇建设要突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文地域特色,注重完善功能,将其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开展蔡家坡、庄里、大柳塔、恒口4个镇级市培育试点。文化旅游名镇要坚持“形态、文态、生态、业态”四态并举,打造宜居宜游特色小镇,到2020年,把其中10个建成4A级旅游景区,其余达到3A级旅游景区。市县两级要借鉴“两镇”建设经验,建设一批市县级重点镇,加强对市县级重点镇建设的指导,强化城镇群发展根基。继续加快推进43个重点县城建设,支持高陵区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生态养老小镇。搞好县域社区发展规划,继续抓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在关中推广礼泉县白村模式。推广西安市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经验,“十三五”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60%。加大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实行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