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48作者:王新老师
3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加强“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管理使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选聘和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党的群团工作和工青妇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总结推广户县“培优工程”经验,全面落实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加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度。
32、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多元共治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在1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治理新模式试点。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做好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
33、坚持不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契约精神、科学精神,建设“厚德陕西”“诚信陕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知法懂法的新农民。加强对农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抓好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