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1:16作者:王新老师
(九)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收入,按照实际收成和当地价格,扣除必要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准确核定的,可以参照当地行业收入基本标准计算收入;家庭因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达不到基本标准,可以参照当地行业收入基本标准,酌情降低标准计算收入;
(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赔偿(补助、补偿)金、生活补助(补偿)金的人员,应当凭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在领取的一次性收入中扣除该职工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剩余部分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剩余部分为零或负数的,则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因征地领取一次性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家庭,应当凭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在领取的一次性收入中扣除该家庭自缴费之日起到满法定缴费年限之前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剩余部分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剩余部分为零或负数的,则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十二)因房屋征收领取征收补偿费的家庭,应当凭有效凭证,在领取的补偿费中扣除购置安居性质自住房屋实际支出费用和必要的搬迁、装修、购置普通家具家电等实际支出费用后,剩余部分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在可分摊月数内,该家庭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剩余部分为零或负数的,则不再计入家庭收入;
(十三)具有赡养、抚养及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及扶养费按照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计算;义务人实际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及扶养费高于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按照实际给付计算。
没有上述法律文书的,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视为无赡养、抚养及扶养能力,可以不计算赡养费、抚养费及扶养费。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应将其收入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及扶养人的每个对象,作为义务人应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及扶养费计入被赡养人、被抚养人及被扶养人的家庭收入;
(十四)财产租赁、转让所得,按租赁、转让协议(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协议(合同)的或租赁、转让协议(合同)价格明显偏低的,按照当地同类、同期市场租赁、转让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