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0:24作者:王新老师
(一)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二)上岗人员责任制度;
(三)现场平面布置图;
(四)工程进度网络图;
(五)晴雨记录图;
(六)凡施工现场所需的规章、制度图表等,都要张贴、并妥善管理。
各种文件、批文要集中保管;上岗人员要持证上岗,证件要留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推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不得占用现场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分包单位需进行改变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标志牌的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要悬挂安全标志牌。在施工过程中,投入使用机械、设备、通道、电源等,要按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悬挂安全标志,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和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电线,同时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的电压。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验收合格的方能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进场须经建设部门和劳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安装和拆行卸时必须按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电器部分要搞好接地接零,同时要作好防雨、防潮、防撞击等安全防护的工作,保证机械和人身安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责任制,并按照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直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管理法规。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按工程进度认真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工作,保证安全技术资料齐全,有序、真实。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检验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