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3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9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6月。
第九条 校 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
第十条 办学基本条件: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学校坐落于山东省泰安市,学校总占地227544平方米,建筑面积128560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56.25万元,学生宿舍总面积46913平方米,教学用房总面积46752平方米,教学用计算机总台数890台,教师职工395人,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学校建有功能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学生公寓、太阳能浴室、学生餐厅、商业街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并建有占地20000余平方米大学生素质拓展基地。学校现有在校生6115人,学校下设8个教学系(部):会计学系、国际商务系、金融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人文艺术系、信息管理系、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开设财政学、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学、投资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闻学、英语、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税收学、电子商务27个本科专业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6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艺术五大学科门类。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注重培育特色教育教学,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取得了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