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全文,重庆信访联系方式电话(13)
更新时间:2018-08-03 11:11作者:王华老师
(自治县)调查研究,从而掌握了大量信息和实际情况,为修订工作打下了基础。
《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形成后,领导小组和起草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多次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法学专家等方面的意见,部分同志专程赴北京征求了国家信访局的意见。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还征求了市级机关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意见,八易其稿,经2008年11月1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现在的《条例(修订草案)》。
三、《条例(修订草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总体思路是:畅通信访渠道,以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强化工作责任,促进各级机关和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信访秩序,引导信访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既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保障社会稳定。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条例(修订草案)》共八章六十一条,比原《条例》增加了一章十九条,设置了总则、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访渠道与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与办理、信访秩序、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关于信访工作原则
《条例(修订草案)》第三条规定了信访工作应遵循的五项原则。即“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合理、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预防和化解矛盾相结合;以人为本,为民便民利民”。其中后两项原则,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要求以及近年信访工作实际而增设的。
“预防和化解矛盾相结合”原则是要求国家机关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防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