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全文,重庆信访联系方式电话(12)
更新时间:2018-08-03 11:11作者:李一老师
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信访工作。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该《条例》对信访工作原则、信访制度和机制、信访秩序等方面作了重大调整和修改。2007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信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的新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对新时期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论述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定位、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重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从我市信访工作情况看,近年来,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信访总量虽有所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处理难度较大。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三是来访明显增多,大规模的集访、择机信访和重复信访的问题突出,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四是信访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职责不够明确等。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十分必要。
二、《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将《条例(修订草案)》定于今年11月份提请常委会审议,为了保证《条例(修订草案)》如期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于2008年3月7日召开了《条例》修订工作协调会,成立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法工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参加的起草组。
起草组收集了北京、湖南等10余个兄弟省区市的《信访条例》以及相关资料,并赴上海、浙江等省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习考察,深入我市部分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