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王华老师
(4)办公室: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接待、用车、对话场地的安排布置,交通车辆的调度,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上报,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外事工作的协调和辖区政府的相关联络。
(5)各有关二级学院:负责参与处置本学院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学生各年级负责人(辅导员)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上报学生的情况信息,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
(6)财务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置因财务管理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7)国资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参与处置因资产管理、招投标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8)人事处:参与处置因劳动、工改、职称评定、退伍转业军人安置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9)纪检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开展调查,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
(10)校医院、附属医院: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并负责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11)各教学科研单位:参与处置因教学科研活动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12)后勤处:参与处置因食物中毒、自然灾害、供电供水、特种设备、社会企业管理等问题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并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13)宣传部: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
(14)工会团委:掌握有关动态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15)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有关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处级部门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处级部门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各类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