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李天扬老师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能力。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员:处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后勤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应急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及其他重大事项,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督促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有关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保卫处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适时与辖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持紧密联系,依法配合辖区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处置事件中扰乱校园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
(2)教务处参与处置因教学活动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3)学生处参与处置学生参与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管理、协调、对话等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相关处置参考依据和材料(如学生登记表、死亡、伤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