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王新老师
1.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学校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副书记、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宣传部、组织部、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校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处级部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根据具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人选,工作组成员由校纪委副书记,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宣传部、组织部、基础医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附属医院、保卫处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各处级部门单位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处级部门单位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适时向各有关处级部门单位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视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确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告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3.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保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附属医院、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职责为:及时收集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有关处级部门单位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