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王华老师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收集
各处级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工作职责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校园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风险评估,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预防预警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根据事件类型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报告,无法确定事件类型的,直接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尽快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机关。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含)以上事件信息,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必要时同时上报省维护稳定办公室、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现信息,第一时间按规定渠道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必要时也可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机关报告。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部门、二级学院、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