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4:30作者:才子老师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行动
相关部门接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检查核实事件信息。情况属实的,事发相关部门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按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并视情安排人员和相关事宜,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不能迅速证实的,事发相关部门应积极通过各渠道进行检查,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由事发处级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预案。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处级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便快捷。各处级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传输渠道的安全有效。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校统筹安排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经审核后,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四)人员保障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要求,各处级部门单位应抽派或指定人员组成应急预备队,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五)培训保障
重视并开展有重点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技能培训,派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研修班、培训班的学习,不断提高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