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2:37作者:王华老师
【十一】
【案例背景】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是责任督学的一项工作任务。我在处理投诉时发现,学校与家长、社会沟通不畅成为不少投诉的共同起因。
【案例描述】
案例1:20xx年11月23日,政府热线转来一份投诉,某校家长反映,不知什么原因,学校突然取消了孩子的住校资格,因其家距离学校较远,孩子走读存在诸多不便,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局领导要求专职督学前往调查处理。
我从学校了解到的情况是:高三上学期,艺术类考生相继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专业课程辅导,因培训机构上课时间不固定,学生经常晚上10点左右才能返校,由于学校所处路段正在修路,公交车不再经过学校,学生往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学校晚间巡查发现,少数学生借外出培训之名,在校外游荡,曾有家长就此事找到学校。因此,学校研究决定,暂时取消艺术类考生住宿权,培训期间由家长负责接送孩子回家,保留其培训完毕后返校住宿的权利。由于校方没有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此决定的前因后果告知家长,只是由班主任转告学生取消其住宿权,在家长不理解咨询学校时,工作人员又只是简单告知家长,取消他们的住宿权是学校的决定,却没有详细解释做出决定的初衷,导致家长误解和对学校不满。
经责任督学与校方和家长多次沟通,达成如下意见:因部分艺术类考生的确不具备走读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家长与政教处及班主任三方签订安全协议书,保证艺术类考生晚上在外培训结束后由家长送回学校住宿。学生的安全得到了保障,家长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一桩投诉就这样圆满解决了。
案例2:20xx年12月26日,本责任区一所学校的小区居民向责任督学电话反映,不知什么原因,该校体育设施从25日起突然不再对外开放了,造成附近居民无锻炼场所,希望督学协调解决。
责任督学通过与校方联系,了解到的情况是,因学校塑胶跑道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决定整修,整修期间体育设施暂停对外开放。因学校没有及时公告附近居民,导致居民投诉。
经责任督学与学校沟通协调,学校表示立即安排对操场进行整修维护,并及时在校门口张贴公告,保证在2015年元旦后正常对外开放。督学及时将有关情况转告投诉人,取得了投诉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