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45作者:才子老师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方能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5、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6、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报考文科试验班类(语言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专业分流时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入土木类(土木与环境)专业。
7、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设计学类以及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纳米材料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到的专业,除上述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五条特殊类招生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在江苏省,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