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5:47作者:李一老师
一、局直属单位党委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认真落实
三年来,局直属单位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准绳,做到“四个”侧重:即侧重在业务第一线中发展党员;侧重在业务科室中发展党员;侧重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侧重培养优秀女青年入党。狠抓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基层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严格按照市直工委和局直属单位党委的要求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为实现市局及下属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三年来,局直属单位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各党支部在开展党的活动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活动,并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办法,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记录。一是各支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为了避免个别支部程序不严,培养、教育不到位,“做好人”的现象,我们不仅要严格面上的材料,直属单位党委还委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审批前的谈话,做好进一步的考察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