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5:47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发展党员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镇党委对近两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
**年,**镇共有入党申请人25人,入党积极分子81人,培养发展对象60人,发展党员23人,预备党员转正40人。
**年,**镇共有入党申请人53人,入党积极分子73人,培养发展对象56人,发展党员16人,预备党员转正15人。
二、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调控总量,突出重点,优化党员队伍
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问题调控工作部署及发展计划任务分解。镇党委及时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予以明确。各支部重点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突出“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培养对象,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继续加强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两年来,全镇39名新发展党员中,大专以上文化13人,35岁以下25人,生产工作一线39人。农村致富带头人23人,外出务工人员6人,女党员11人。党员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注重结合,加强培训,提升发展党员水平
镇党委结合“小学教”活动和“四风”行动,在年初和“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举办新党员宣誓、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建党对象培训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委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先锋模范作用,为发展党员工作注入了活力。
(三)、明确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保障经费,建立落实发展对象报告制、党员群众推优制、无职入党积极分子“设岗定责”制、村干部亲属入党审批制、流动人员入党“三双”制、“六级承诺制”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等。明确每个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一个党支部,具体指导发展党员工作。对班子成员联系的支部,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违反规定或者不发展的,党委将追究挂钩联系人的责任。党委还将发展党员工作和发展党员情况纳入《**镇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勤廉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内容,与村干部的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平时加强督查,年终重点考评,及时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