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04作者:李一老师
3.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的查处;重点抓好机关、局属单位及其公职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兼职取酬、收受红包礼金、雁过拔毛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整治工作;结合重点岗位评议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人员索拿卡要、为官不为等问题。
4.深化专项治理。按照《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郴办发〔2015〕13号)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涉赌涉毒的整治工作。办公室、财务科要加强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治,将其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各单位科室对“纠‘四风’、治陋习”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局作风办(纪检监察室)。
5.强化监督检查。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具体研究和部署重点整治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点穴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既抓节点又抓平时,在坚持全方位、全覆盖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对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对各单位监督执纪情况开展再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6.做好结合文章。将“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机结合,与开展监督评议重点岗位等活动有机结合,查纠并举,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进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步步为营,招招相扣,直击“病灶”,实现党员干部“工作圈”与“生活圈”、工作时间之内和工作时间之外监督约束的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对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和检查考核,推介经验,宣传典型。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绩效评估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局作风办(纪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聚焦六大纪律(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的负面清单和“四风”问题新变种,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国新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国平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局作风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由刘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阳、凌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