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04作者:王华老师
1.分析报告机制。各单位和局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对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抓好落实。
2.集中督查机制。局作风办定期组织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集中督查,全面检查各单位各科室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各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局系统作风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交办,督促限期整改。
3.回访复核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回访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检查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违纪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监管漏洞得以有效堵塞。
4.警示诫勉机制。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四风”陋习问题典型案件,分级分类、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让“面子”挂不住,歪风留不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陋习问题滋生蔓延。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安排。3月上旬组织召开住建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动员会议,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作风大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在4月18日前报局作风办(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加强执纪监督,做到动真碰硬,查究问责,抓铁有痕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陋习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抓实自查自纠。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以上七个方面的陋习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主动、积极地从思想上找原因,从行动上找差距,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开门纳谏,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拓宽学习、监督渠道。结合“两学两强”、创“三好”、创“四型”机关和各种专项整治、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作风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办事、勤政为民的认识,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关注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林邑清风”党风政风建设平台,激发严守纪律、积极参与监督的正能量,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在局网页和电子屏幕上公开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2161265,2161233;电子邮箱:840752795@163.com),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