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8:39作者:王华老师
4.坚持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科学有效的处理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和品质。在建设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安全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成绩显著。任现职以来,做过两次以上市级的现场交流和展示活动。在指导学生成长方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在德育专业教育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5.任现职以来,学校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奖励一次以上;本人获得市级奖励两次以上;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两次以上。
6.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任现职以来,承担培养中青年德育教师工作,所培养的德育教师(须签订师徒合同)取得市级以上优秀成绩。
7.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教育(德育)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一篇须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或本人出版不少于10万字的教育(德育)理论专著。
8.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一项,并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作用和广泛应用价值。
(四)正高级教师破格申报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高级教师满三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任高级教师七年以上。
2.担任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得一项以上国家级综合性奖励。(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三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