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8:35作者:李天扬老师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3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2条:
(1)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为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4)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5)积极参加教研、科研部门以及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2次。
第五条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的4条以上:
(一)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获特级教师或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2次以上。
(四)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五)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或与他人合著2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以上。从事少先队工作,本人或者组织学生受到全国少工委表彰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