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09: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
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和六盘水银监分局:负责牵头协调金融信贷支持。
市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协助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及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承担副秘书长职责的市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负责棚户区改造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负责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出让、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的争取、安置房建设用地手续的协调办理等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负责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许可等相关规划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办分管负责人兼任):负责指导、协调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棚改办负责人兼任):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标的申报、分解;对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及安置房建设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调度;牵头组织对各县、特区、区及钟山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二十七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进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且资料齐全的项目,按规定时限办结。
市发展改革委从收到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资料之日起,审批权限在市级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6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审批权限在省级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转报。
市规划局从收到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红线图划定、规划设计条件提供;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从收到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资料之日起,涉及存量建设用地,14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手续的办理;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手续的初审,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