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8:28作者:三水老师
苏州:苏大医学院附一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上海:上海市第一、九人民医院、仁济、瑞金、长征、长海、中山、华山、龙华、曙光、新华、华东医院、胸科医院、肺科医院、肿瘤医院、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汾阳路五官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德济医院。这些医院不包括他们的分院、联合病房等机构。
未列入的外市医院为非定点医疗机构。
12.2016年度参保人员补偿享受时间及结报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答:按照“先缴费、后给付”的原则,参保人员交纳当年足额基金后,一年内可以享受补偿。2016年度参保人员补偿享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时间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偿付。每年度参保者医药费用结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2月底,即2015年度结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2016年度结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对逾期结报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