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7:54作者:王华老师
退休人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待遇。实行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凡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费用,由门诊统筹金解决,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3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每年报销限额为80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每年报销限额为25元。参保居民因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因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
门诊大病每年的起付标准为600元,参保居民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有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同一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报销金额合并计算。
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失业保险金、住院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仍按现行的政策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按照参保地和生产经营地实行属地管理,授权各县区受理并完成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到用人单位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应到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