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7:54作者:才子老师
4、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及其职工。
(二)统一缴费标准
1、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参照缴纳的单位)缴费标准。以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由所在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办理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由政府财政补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组成。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上级政策及基金运行情况和财政补助情况适时调整。
门诊统筹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80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25元标准,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金。
2、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3、工伤保险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用人单位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由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办理参保手续。我市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风险较小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中等风险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三类风险较大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