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7:54作者:李一老师
在具体工作中需调整费率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各县区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施行。
4、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三)统一待遇计发标准和水平
1、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在职职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3%划入(含个人2%);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7%划入(含个人2%)。退休人员按照个人养老金的4%划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参保职工,从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中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1%划入个人账户,再从剩余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中每年拿出60元缴纳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随社会平均工资适时调整)。
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按分段累进制报销。在职职工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3万元以内(含3万元)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85%、8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8万元)报销比例为90%。出差、探亲期间或批准转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其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本市内相同,但需个人先负担5%,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门诊慢性病每年的起付标准为600元,在职职工符合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3万元以内(含3万元)报销比例为8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8万元)报销比例为90%。经批准的转外门诊慢性病费用,其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本市内相同,但需个人先负担5%,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的在职职工,一年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
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参照缴纳的单位)待遇。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每段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超过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含转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按比例负担合计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年度末再进行补助,视补助基金的结余情况确定当年度补助标准,一般为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