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9:19作者:才子老师
2.2017年,全面或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1276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项目实施时间
1.国开行贷款改造项目。
(1)3个已开工续建项目,在2015年12月全部完成。
(2)7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在6月下旬全面启动前期和征地拆迁工作,9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任务,10月组织实质性开工,2015年底全面完成。
(3)2个前期项目,在底完成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并开工建设,2016年6月全部完成。
2.各县(区)已开工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原计划组织推进。包括:七星区福隆园城中村改造项目、正阳路东西巷城中村改造项目、秀峰区琴潭A23、A25棚户区改造项目、国营长海机器厂(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榕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桂林监狱棚户区改造项目、恭城县西河片区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
3.市房改办负责的年度政策性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以自治区要求的完成时间为准。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成效,成立桂林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唐琮沅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秦春成常务副市长、周卫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唐琮沅市长是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联系领导;秦春成常务副市长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所需的资金筹措、使用及监管,协调涉及土地的相关问题;周卫副市长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协调处理相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指挥部。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樊伊宁副秘书长担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住建局黄钦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住建局李维祥副局长担任。
各县(区)政府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各县(区)要成立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由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并按改造项目设立分指挥部,具体负责各项目统筹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