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0:17作者:李天扬老师
被征收房屋计算的安置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上的,按原面积安置,原面积部分不找差价,另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享有全部产权。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征一还一”安置非住宅楼房,根据征收房屋结构和安置房屋多层、单层情况按如下规定缴纳差价款:
1、砖混结构
调换多层“征一还一”不交差价款;调换单层每平方米交200元差价款。
2、砖木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交400元差价款;调换单层每平方米交600元差价款。
3、其它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交800元差价款;调换单层每平方米交1000元差价款。
(三)征收用于经营活动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用于经营活动的有证浮房根据征收房屋结构和安置房屋多层、单层情况按如下规定安置非住宅楼房:
1、砖混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60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50平方米。
2、砖木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55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45平方米。
3、其它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50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40方米。
(四)征收用于经营活动的层高在2.2米以上(含2.2米)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上的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用于经营活动的无证符合居住条件(指有居室、厨房、电表、水表、采暖设施等居住设施设备)的房屋根据征收房屋结构和安置房屋多层、单层情况按如下规定安置非住宅楼房:
1、砖混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55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45平方米。
2、砖木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50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40平方米。
3、其它结构
调换多层每平方米调换0.45平方米;调换单层每平方米调换0.35方米。
第二十九条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就近是指直线距离不超过两公里。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