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0:28作者:才子老师
12、职工可以不休年休假而获得更多的收入吗?
可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B类员工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职工原因提出不需安排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对于A类人员,职工个人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不需安排年休假的意思表示,而对于B类人员,则不以书面提出为要件。
13、未休年假的工资薪酬的收入应如何计算?
未休年假的工资薪酬收入=应休年假当日工资收入×未休年假天数×300%
对于日工资的计算,A类与B类人员略有不同,基本如下:
A类人员: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该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该方法也适用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的日工资计算。
B类人员: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1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职工的年休假事宜应如何处理?
对于A类人员:当年度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对于B类人员,则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年休假相关事宜。
15、对于含有无用工期劳务派遣人员的年休假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