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53条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功能、防灾和管理体系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相协调、平战结合与平灾结合并重的原则,统筹以地铁为代表的地下交通基础设施,统筹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市政设施,统筹以人防工程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安全设施,统筹以地下综合体为代表的各类地下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多维、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立体式宜居城市。
1.坚持立体分层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
以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为重点,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统筹浅层、次浅层、次深层、深层4个深度,加强以城市重点功能区为节点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到2020年人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由现状4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左右,到2035年达到8平方米。
浅层地下空间(地下0—10米):以地下公共活动、地下公共服务、地下停车、地下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人防工程等功能为主。
次浅层及次深层地下空间(地下10—30—50米):以地下停车、人防工程、地下市政管线及设施、地下仓储物流、地下轨道交通等功能为主。
深层地下空间(地下50米以下):以深层地下铁路、地下雨洪调蓄廊道等功能为主。
2.坚持地下综合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功能
建设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动空间,促进地面设施地下化,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口,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通性,改善地面环境。
鼓励变电站、换热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消除邻避效应,增加绿化空间,提升环境品质。依托地下空间设置大型储水设施,统筹解决城市排水和蓄水问题。
建立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包括地下停车、地下步行和地下道路的城市地下交通系统。
3.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防灾
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底线。综合评估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岩溶塌陷、砂土液化、地下有害气体、地下采空、地下水位变化等灾害因素,消除灾害隐患,确保地上地下空间安全。
发挥地下空间抗爆、抗震、防地面火灾、防毒等防灾特性,构建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系统。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对重要经济目标采取有效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