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3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化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3年行动计划,建成30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创建30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和1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在9个设区市开展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试点。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创建100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大力推进安国中药都建设。(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与京津两市同步编制协同发展规划,加快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顶层设计。结合疏解首都医疗功能,落实医疗卫生合作协议。以分院设立、专科共建、人才培养和远程医疗等为抓手,推动协同发展区域由环首都地区向全省拓展。抓好申办冬奥会医疗保障项目和协同发展示范项目的编制实施,谋划打造一批互补性强、一体化程度高的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项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五)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公立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依法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和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省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逐级分解任务。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试点城市和县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健全省、市、县三级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强化医改宣传与科技支撑,加大医改正面宣传力度。(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