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8:56作者:三水老师
3、积分排序方法
申请人总积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后),分数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次按照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是否购房、缴交社保时间长短、暂住时间长短。
4、积分入学程序
(1)预约登记报名。在海沧区暂住的申请人可于4月16日至30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或登陆海沧区教育局网站进行预约登记报名(网址:www.xmhcedu.gov.cn)。
(2)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海沧区教育局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3)复核材料,计算积分。7月27日前海沧区教育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完成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审核、报名信息确认、计算积分等工作,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www.xmhcedu.gov.cn)相关的通知。
(4)公示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8月1日下午18:00前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它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反映。
(5)公布学位。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6)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月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积分入学资格),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志愿填报地点(将提前一周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填报派位志愿。
(7)派位入学。8月12日,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8)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8月13日至8月17日,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其他随迁子女必须按此顺序招收:一是“三证”齐全满一年;二是“三证”齐全但未满一年;三是“二证”齐全满一年),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民办学校评估及分级限价情况详见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