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8:13作者:王新老师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温馨提示:
1、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凭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2、若办理异地产检、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由参保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经办机构 | 人员类别 |
各社保经办机构 | 1、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当年从军队转业、复、退人员 |
2、参保时间满1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 |
3、当年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调入企业并已参保人员 | |
4、原来在本省社保或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行政区域内,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 |
(六)参保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改点的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