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00作者:王新老师
二.评选办法
(一)集体奖项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党支部需填写相应的审核表,并提供自荐材料,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批准。其中,参评优秀党支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支部审批表(附件1);参评优秀党日活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日活动审批表(附件2)。
(二)个人奖项由个人申报,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申报个人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3)、优秀带班党员审批表(附件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批表(附件5)。
(三)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分别提供电子版的党支部集体合影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党日活动现场照片1张。
(四)所有申报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党支部需进行初审和推荐。各党支部的推荐材料请于5月16日11:30前上交,电子版材料打压缩包,命名“xx党支部七一表彰申报材料”,发送至shizhengdw@163.com邮箱,打印版统一收齐并签署支部意见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协理员处。
(五)学院党委将根据院级评选和表彰结果推荐部分集体和个人参加校级评比。具体推荐名额为:推荐2个党支部(教工和学生各1个)参评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1名教工、3名学生参评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1名教工参评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1名学生参评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评选要求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评选出真正优秀的、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