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00作者:三水老师
3、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奖
评选名额:1-2个。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党支部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党支部需在“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积极参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能够紧紧结合党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发展党员、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在进行学生党支部创新建设过程中达到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化主题教育、拓展党组织影响力的预期效果。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的10%推荐。
参评条件:正式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201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2、优秀带班党员
评选名额:2-3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2015年9月起开始担任带班党员职务。本人学习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党团工作开展情况优良,在本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班级同学无违纪、恶性事件发生。班级同学对带班党员工作满意度高。201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3、十佳学生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同学须在党团建设、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01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2015年9月起开始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党团建设中表现突出;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无失误;所在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参与积极。党支部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中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个人在2015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