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00作者:王新老师
2、县直工委表彰。根据各总支(机关党委)、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县直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征求“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后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3、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具体实在、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事例客观真实。审批表和材料各一份,必须于6月17日前报县直工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篇2】
各党支部:
2015-2016年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迎接建党九十五周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总结学院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体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党支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支部2个,学生优秀党支部8个。
参评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成果显著。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党支部,2015年支部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
2、优秀党日活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日活动2个,学生优秀党日活动8个。
参评条件:积极响应学校、学院关于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紧扣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有机结合,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参与率高,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