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5:2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民政局、各乡(镇、社区)要积极主动将低保专项治理向党委、政府汇报,成立市乡两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低保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将低保专项治理纳入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整改。各乡(镇、社区)要抓紧制定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确定路线图,明细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分别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民政部门班子成员要结合包片联系制度,切实履行好包片督导责任。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班子成员包片联系的基础上,实现所有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所有乡(镇、社区)联系全覆盖,确保对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到位。建立低保专项治理定期调度制度,从5月份起,每月调度一次,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推进措施。要将专项治理纳入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以及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要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拖延、工作不力导致重大腐败或作风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强化舆论引导。为全面掌握全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省级统一制作了相关月报表。从2018年6月起,各乡(镇、社区)要对照报表所列指标进行认真填报,并对辖区内当月工作推进中的经验亮点及困难作简要概述,于每月8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后一并上报贵阳市民政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低保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