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23:48作者:李天扬老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其核心是依法办事。而执法不严,就是不依法办事。下面是高教网www.78911.com.cn收集整理的2017个人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执法趋利严重,滥施罚款和以罚代拘,导致案件降格处理,不履行法定职责。由于受当地政府财力限制,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经费不能正常保障,导致一些基层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案件中,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的违法犯罪人员,降格作罚款处理,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等。这些做法偏离了立法精神,忽视了社会效益,在群众中造成了“犯罪犯法可以赎买”的错觉。
2、个别民警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公安执法中侵犯公民人权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办案中随意行使裁量权,对于二人以上和共同违法案件,不考虑从轻或从重情节,不进行综合平衡,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正,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的失调。第二、随意扣押、没收财物,甚至扣押财物而不出具合法的手续,特别是对外来人口违法的案件,暂扣物、暂扣款管理混乱,对赃款赃物、违禁品的没收不上报审批,自行决定。第三、强调形势或专项斗争需要,凑人头数而随意“顶格”处罚或降低办案要求。第四、随意盲目执法,随意传审嫌疑人,动不动就给当事人戴手铐罚跪罚站,甚至动手动脚,造成群众投诉,执法被动。在执法检查中,随意性较大,想检查就检查,不注重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民、干扰经营者正常活动的现象突出;有的搞行政不作为,对该发放的许可证、执照卡着不办,在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敷衍塞责,引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