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7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责任人:向守清(市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杨理鸾(市委副书记)、谢景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房产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三、个别乡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指导把关不力,没有履行审批职责,个别村、社区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甚至造假现象。
整改措施:1.对全市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培训;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重点从农村青壮年和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4.严格审批,发展党员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和备案;5.市委书记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约谈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其资格。
第一责任人:向守清(市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王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四、乡村两级运转经费缺口普遍较大,基层干部待遇偏低,许多边远乡镇经济困难,保运转有压力,惠民生没实力。
整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力量,提高乡村运转保障水平,20XX年村均运转经费增加到7万元左右,市治所在地社区增加到16万元;2.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报酬,乡镇年人均办公经费稳定在1.5万元以上,村主要干部年均误工报酬增加到8000元左右,落实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左右经费并按月拨付到乡镇;3.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实行账户单列、专帐管理,黔城城区社区提高到每年11万元,各乡镇城区社区提高到每年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