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20:34作者:李一老师
“镇江模式”2.0版本下:
经费需要保障,支出需要合法性
在镇江提出“两个主导”的制度原型后,各个部门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配合、标准和步骤上的差异,这时,政府将各种问题当面解决,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来。“镇江模式”2.0是以政府主管领导协调为特征建立起来的比较完善的政府部门间工作机制。
随着政府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完善,要在财政的“口袋”里掏出钱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镇江市政府、发改委和财政局等部门都已经认同学前教育支出的合理性,也需要将该支出变成合法的支出。
在发达国家,实施支出合法的途径是议会通过相关法律。例如,美国影响深远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获得通过,教育经费从法案通过时2001年的422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557亿美元。在中国也是,政府发布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文件,如“国十条”等的出台是政府安排财政支出的合法性文件。
2012年,经过一年半多部门联动的专题讨论,镇江市出台了《镇江市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11—2030)》,确立了市区学前教育的未来建设与发展方向,推动优先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战略的实施。这一规划任务构成了政府投入的方向和具体的投入项目。
“在镇江市的顶层设计下,我们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要占财政支出的5%,督导达不到5%的区县考核不合格。”镇江市教育局局长刘元良介绍说。
丹徒区教育局督导主任尹鹏一直从事具体的督导工作,他向记者介绍:“通过量化指标,公示考核结果,层层抓落实,特别是对资金投入总量占比这一要求,明确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年初分解分管领导的地区任务,接受我们的季度督导;年终督导的分数纳入到对乡镇政府的督政考核中,两会期间在报纸公示。”
《规划》确定了政府投入的项目,但是,这些项目并不仅仅是指建设项目,还包括这些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幼儿园的维持和运转。人员经费,也就是教师工资,是投入的“大头”。
在其他教育阶段,政府的教育经费中包括人员经费、生均经费和维修经费拨付,人员经费按照教师编制预算,然而,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紧缺,存在多种用工形式,没有编制的教师无法通过人员工资预算进入政府投入渠道。
和其他地方一样,镇江市政府想到的第一条路也是编制“腾挪”,即以培训小学转岗教师的方式补充合格的幼儿园专任教师,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实际上是在宣布教师编制“腾挪”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而且,事业单位编制制度一定会走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