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8:55作者:王华老师
每个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热点和时代使命,因而学术研究就有不同的学术主题、学术范式和学术追求,不能囿于时代谈学术形式和质量,不能脱离时代背景讨论学术质量和影响。有些成果以与时代相适应的文章、随笔、杂文形式出现,批判现实或启迪民智,同样影响决策或引领社会。
个性化(特殊性)评判标准。以往对教师的学术评判追求整齐划一的评判标准,往往会使评价活动误入歧途,评判标准被固化、程式化或数据化。这种评价标准忽视了大学文科教师的个体差异,包括学术周期差异、成果形成方式差异、专业差异等。这些个性化的评判标准是无法统一的,只能由各学科、各学院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甚至对每一个体都要作出主观的、自由心证式的平衡和评判,而非工具式测量和评判。这依赖于评判者的学养和良知,更加证明了评判主体的重要性。
缺乏客观性实质评判,就可能使科研进入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的误区。采用客观性实质判断,需要两个前提保证:一是要明确同行作为评判的主体,即使有了科学标准却并非由同行专家来评审,也无法进行实质性评判;二是要确立正当程序,正当程序可保障评判的客观性和实质性。
(作者:孙笑侠,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
以评价改革提升能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实施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研究能力不断提升。但我们必须看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还存在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活力不够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科研评价制度还不够科学。《指南》要求从五个方面统筹综合评价机制改革,以进一步提升科研能力,增强科研动力,激发科研活力。
一是要建立利益、绩效驱动与文化引领相结合的科研评价机制。《指南》一方面强调评价的科研激励作用,认为“科学有效的评价具有奖优促优、罚劣汰劣的双重激励功能”;另一方面强调评价的文化引领作用,要求促进职业道德“与高校科研评价工作的有机融合”,倡导“热爱学术、淡泊名利的良好文化风尚”。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以质量、创新和绩效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标准。《指南》强调质量优先,反对只讲数量不讲品质的错误倾向,要求“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在品质为评价的首要和核心标准”;《指南》鼓励实质创新,认为“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力之所在”;《指南》突出社会绩效,重视对咨政类成果进行“社会贡献力水平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