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28作者:才子老师
林区。要以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核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加强生态保护,增强生态屏障功能。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全力抓好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北药等特色产业,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推进国有林区体制改革,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二)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要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要围绕我省农林牧渔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各县的特点,同时根据各自的其他资源禀赋,依托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等要素,坚持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定位,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围绕包括绿色食品、资源开发、新型工业、商贸物流、健康旅游、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链,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推进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重要支撑。
要依托“十二五”时期在一些县(市)已经建成并具备承载能力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特别是要利用好肇东、铁力、富锦、北安、肇州、依安等一批具有区域功能特征和产业优势特点的园区,继续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带动所辐射区域经济发展。
(三)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优化城镇化布局。依托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打造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牡鸡七双佳”东环城市圈,努力建设“哈大齐北绥”西环城市圈,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龙江城镇化发展格局,强化哈尔滨核心拉动作用,增强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推动县城、重点城镇和农垦、森工系统城镇发展。支持哈尔滨新区建设,发挥哈尔滨新区带动作用。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
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公共交通、“三供三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强化就业培训。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突出在城镇灵活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逐步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