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5:05作者:才子老师
自2016年7月15日起,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经整改符合上述五项基本要求,经监管部门审验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
3.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责任分工: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规定运输时间及路线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平台,实时监控。
六、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市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要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把全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攻坚过程中好的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措施要求,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表明全市治理扬尘污染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各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监管部门,也要采取类似形式,向当地群众作出打好治理扬尘攻坚战的庄严承诺,形成治理扬尘污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强力推动本系统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监管声势和舆论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道路等主管领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区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客货运场站等施工工地和主管领域内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市环保局综合督导督政扬尘污染治理,并组织开展全市工业料场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等部门,要结合所主管行业职责,在全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