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09:47作者:李一老师
(四)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各镇政府(街道办)要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反馈情况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察、审计等部门查出的个别镇政府(街道办)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额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上报退保。
(五)开展社会救助情况调查剖析。年内区民政局将抽查5个镇各一个村(居)委员会,对该村(居)委员会辖区内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全部进行核查,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条件、收入情况、享受金额、申请审核程序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剖析总结社会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政策漏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下旬)。召开会议进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层层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初步排查阶段(2018年4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