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3:07作者:王新老师
但从已公布案例看,被害人回来的案件都纠正了,真凶出现的案件也并没有都纠正。李奋飞也说。
按照法律规定,启动一起生效刑事案件的再审,可以由检察院提起抗诉,也可以直接由法院再审,而法院既可主动发现问题启动再审,也可在接受被告人申诉后启动。
中国全国人大亦可就某一案件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启动再审。但这一程序几乎没有使用过。但是,全国人大代表的呼吁已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报记者了解,众多存疑生效案件的再审,往往是全国人大代表联名致信各级法院的结果。这也使得每年全国两会时,全国人大代表成为被吁求、追逐的对象。
从2005年王书金自称聂案真凶开始,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就开始了每月到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诉的行程,但至今,除了最高法院转给河北省高院一封关于其申诉吁求的公函外,其再审申请从未获许可。
信访而非诉讼
但是与会专家也认为,让河北省高院自我否定是其中的难点之一。在以往,被告人往往向终审法院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以保障独立性。但刑诉法修改后,现实中大多要求向终审法院提起再审,理由是终审法院‘更了解案情",一名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因此,终审法院可能面临自我否定,或者否定前任的尴尬局面。
付立庆希望,有时候检察院需要自我否定的勇气,不能为了谋求公检法的配合,放弃自身审批监督的职责。
在我国,被告人的申诉更多地是被法院看做是信访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诉讼的一部分。一名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
而对申诉的审查工作完全是法院单方面的行为,司法人员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处理申诉的随意性很大。具体负责启动再审的是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上述人士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晓娜介绍,除了司法系统,英国对已定罪的刑事错案,还专门设立了刑事案件审查委员会,独立进行审查。这是一个直接隶属于议会的独立机构,专门负责对刑事生效判决是否公正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交上诉法院处理。该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年就接受了至少3000件上诉案件,以后每年都接收1500件左右的上诉案件。
与此类似的还有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并且,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活动并不限于对申诉的被动调查,监察专员也可以主动地寻找线索。
在李奋飞看来,正义的实现,不以真相的发现为前提。让当事人和民众触摸到正义,比触摸到真相更重要。
盘点20起中国式冤案:无一起是由司法机关主动洗冤:
冤案的不可避免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完善现行制度上无所作为,除了继续完善定罪程序以外,建立完善的纠错机制愈显重要,这一点在刑事诉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的中国尤其明显。